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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峰大师
孙玉峰大师,罗汉门的巨子,为清朝北平镖局著名镖师,民振大江南北,有五省刀王之称,门徒极众,1923年,尽得罗汉门之秘。
黄啸侠师傅
1900-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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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武术协会黄啸侠拳会章程


广州市武术协会黄啸侠拳会章程
(2006年7月23日审定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本会名称是:“广州市武术协会黄啸侠拳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是:在广州市体育总局和广州市武术协会直接领导和管理下的拳会,是从事黄啸侠拳技研究、实践与传播的群众性的体育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弘扬黄啸侠武德武术功夫,积极开展习武强身,增强体质。本着武林一家,与各拳会友好团结、互学互助,共同把中国武术发扬光大。坚持爱国守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本会活动原则:实行会长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和民主议事制度,群策群力。继承和发扬黄啸侠宗师的武德武术为主,同时学习各门派优良拳艺,与各门派互相学习交流,友好团结,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二章 
 
    第五条  拳会主要任务:
    (一)开展黄啸侠宗师的拳法功夫的发掘与研究、整理、继承和发展黄啸侠武德和武术;
    (二)对黄啸伙宗师的武学理念、武德、拳法进行研究,并将其编成教材,争取正式出版:
    (二)认真学习研究黄啸侠拳法功夫为主,吸取各门派拳法优点,与各门派互相学习交流。
参加广州市武术协会组织的武术交流、表演和比赛活动;
(四)向会员普及与推广黄啸侠武术功大,为会员提供黄啸伙武术培训服务。
 
第三章      会 
 
第六条  中清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的公民;
(二)自愿加入本会,承认并执行本会的章程;
(三)有志于从事黄啸侠拳法学习,热心与积极支持拳会活动的人员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提交放会申请书,按拳会会员登记表内容如实填写;
(二)经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会议讨论通过,由拳会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  为了有利于本会的发展,特聘请武林知名人士、武术师傅与专家为本会荣誉会长或教练、顾问。受聘人士经拳会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会议审定,  颁发聘书。
第九条会员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三)对本会丁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优先取得本会有关的学术研究资料;
(五)对本会丁作有贡献、为拳会取得荣誉的会员,本会可给予表扬和奖励;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并执行本会的决议,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积极参加本会的下作和各项活动,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为搞好拳会工作,积极出谋献策,及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拳会建设尽自己的力量。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或口头通知本会会长,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无故一年不交纳会费,谅解保留会藉一年;之后仍无故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或者有违法行为经常务副会长会议讨论,提出处理决定,由会长批准。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由各训练点的会员选举,职权是:
    (一)讨论、修改和制定本会章程;
    (二)审议决定拳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千作总结,审议财务工作报告;
    (三)选举和罢免拳会会长;
    (四)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共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会长会议。
    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组成,是拳会的领导班子,也是拳会的决策机构。会长、副会长任职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会长职责:
    (一)组织应届拳会领导班子,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二)领导拳会完成拳会章程所列的任务;
    (三)领导拳会完成武协等领导机构下达的各项指示和各项任务;
    (四)指导全体会员学好黄啸侠宗师的武德和武术功夫;
    (五)代表拳会与各拳会、各门派友好往来,互相学习;
    (六)组织会员参加培训、表演、比赛等活动;
    (七)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会员的吸纳和除名。
副会长职责:
协助会长完成会长职责所列的任务。
会长会议的职权:
(—)执行会贝代表大会的决议,制定拳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计划的实施方案;
(二)决定委任和罢免副会长、秘书长、顾问、总教练、  副总教、团(部)长、副团(部)长的人员;
(三)决定聘请荣誉会长、名誉会长;
(四)审定对外活动的重大事项;
(五)审拳会财务收支计、经费收支结算;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罢免;
(七)领导本会各部门开展工作,指导、监督各个部门完成各项任务
(八)审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方案,包括议题、代表产生办法等。
第十五条  会长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长会议按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具体由会长决定。
    第十七条  常务副会长会议。
    常务副会长从副会长中产生常务院会长会议由常务副会长组成。
    常务副会长会议的职责:
    (一)会长会议结束后,执行会长会议的决议,具体落实会长会议确定的任务和事项;
    (二)协助会长开展日常工作,完成会长交办的任务;
    (三)代表拳会出席上级召开的会议,应邀参加各拳会的各种活动;
    (四)为会长会议开会前做好议题的资料准备,包括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等、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第十八条  常务副会长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副会长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副会长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会长会议、常务副会长会议,由会长任主席,主持会议。
    第二十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总教练、副总教练、
副部长、团长、副团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爱国守法,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接受广州市体育总局和广州市武术协会的领导
上级下达的任务,及时请示报告;
    (二)坚持从事黄啸侠武术功夫的研究、实践与传播,为发扬中国传统武术而努力;
执行
(三)尽职尽责,认真工作,各尽所能。时刻为维护拳会合法权益而努力。不得以拳会名义谋取私利。
 
第五章  经费来源
 
第二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或赞助;
(三)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合法收入;
(四)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中的事务和本会的发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会长会议表决通过后,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2006年7年23日全体会员大会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会长会议。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广州市仓边路93—95号银山大厦A座1204室。为适应培训工作需要,具备可行条件的,可设立练习武术场。
 
 
广州市武术协会黄啸侠拳会
    2006年7月23日
来源:      时间:2008-10-31 16: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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